常見問答
FA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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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1
人事費、認證費、買設備是否可報補助款、自籌款?
A.上述科目皆為本計畫不可編列項目,不可支。
B.受補助計畫經費僅限定為布建通路所需經費項目,自籌款及補助款支付科目範圍應以經常門項目為限,並均列入查核範圍。
C. 補助款及自籌款不可編列之項目:參展、拓銷團及買主媒合等推廣活動相關經費、於臺灣所辦理之各項活動相關經費、人事費、國內差旅費、企業人員訓練費、交際費、餐飲費、市場調查費、樣品與展品費、原物料採購費、生產機器設備、認(驗)證費、運輸費、入會費及報名費(除加入與推廣產業相關海外公協會之入會費及報名費外),列為資本門之設備費及其他經貿易署認定不予補助之項目。
Q12
經費編列科目可否互相流用?
本計畫業務費項下科目之流入、流出金額不得超過原分配預算數額50%。
Q13
依經濟部規定,因公奉派出國案件,疫情指揮中心解除前,均一律暫停,改由當地專人於海外的進行拓銷活動!因不知疫情何時解解除,請問差旅費如何編列?
因無法運用政府補助出國,請考量明年疫情,以長期的布局來看,可由非計畫的經費赴海外開拓市場。
Q14
本計畫支出費用之補助款金額是否含營業稅?本計畫支出費用可否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?
A.補助款金額含營業稅之費用,以含稅價報支,即可依發票金額核銷,免扣除稅額。
B.不得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(即進銷項扣抵),企業向政府申請補助款經費核銷需檢付「所有原始憑證」,如發票類型有抵扣聯、收執聯,須一併報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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