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答
FAQ
首頁 常見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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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01
計畫執行期間是否可延長或提早結束?
本計畫執行期間自110年1月1日至11月10日止,不可延長或提早結束。
Q02
是否有國內或海外實地訪視?
依期中審查結果,經審查委員決議有執行進度異常之個案,則進行國內實地訪視輔導。另本局得挑選個案進行海內外實地訪視以瞭解計畫執行情況。若經抽查發現不符合規定或有改進強化之處,企業應於期限內進行調整,該訪視結果亦將作為期末審查之參考。
Q03
關於每月五日提供次月的海外活動規劃表提供之方式?
以email形式提供次月之海外活動說明表予管科會之聯絡窗口同仁,如活動有異動,亦立即更新資訊予聯絡窗口同仁。
Q04
受補助計畫是否可申請計畫變更?
A.計畫若因業務實際執行需要,需變更人事及其他行政程序(海外活動時間、城市)等項目者,應於計畫(活動)預定執行15日前,函送管科會敘明變更理由及變更內容,經審查同意後,始得辦理變更。
B.計畫終止:計畫進行中如因外在不可抗力因素或情勢變遷而無法完成,或繼續執行不利整體效益時,應於計畫(活動)預定執行15日前函送管科會提出計畫終止申請,經貿易局審核同意後,得停辦該計畫。
Q05
審查如何進行?期末是否會不通過?
針對受補助企業繳交之結案報告內容,就整體計畫執行情形、經費運用情形、計畫原訂績效指標(包含量化指標與質化指標)達成情形進行審查。審查重點如下:
A.計畫原規劃進度執行情形
B.計畫經費運用合理性
C.計畫原訂績效指標(KPI)的達成情形(包含量化指標、質化指標)
如執行成效不佳或有異常之個案,經審查委員決議後,辦理扣款或視情況追回已撥付款。若計畫經期末審查驗收無誤後,將無息發還履約保證金。
Q06
量化指標較難呈現當年度差異?結案是否需檢附佐證資料文件?
審查委員將依企業所提之指標進行審查,企業需於期末提出明確佐證與說明,並讓審查委員充分了解指標達成情形。相關佐證資料,如活動照片、樣品、文宣廣告樣張、出貨發票、交易憑證、生產文件、合約、訂單、請款單、預測財報…等具體文件。